今年3月初的一天,幾名男子來到海寧市海昌街道火炬社區一家小超市,花十多元錢買了一袋熟雞腿。一個多小時後,幾人又回到店里,聲稱店家賣的雞腿過了保質期。
  “吃了你的雞腿,我肚子痛死 。”一名男子捂著肚子,作痛苦狀。
  “先送他到醫院檢查,然後我們會找工商討說法,罰款是肯定的,說不定你還會被公安抓起來。”旁邊一人又故作姿態,對超市老闆說。
  老闆拿過雞腿的包裝袋,發現確實已經過了保質期。而且,對方手上還有購物憑據。
  自知理虧,老闆只好好言相勸,願意私了。
  “我們都吃了雞腿,上醫院的檢查費、營養費、誤工費什麼的加上起來,你賠800元吧。”其中一名男子說。經過討價還價,老闆掏出500元賠償了事。
  第二天,在海寧馬橋一家超市,幾名男子又以買到過期藥酒為由,詐走1500元。
  當然,並不是所有的小店老闆都願意忍氣吞聲,有人向海寧海昌派出所報了案。民警經調查確認,這是一個6人團夥,經常3人一組開車到全省各地實施詐騙。
  8月10和11日,6人分別在金華和嘉興被抓獲。經查,他們來自四川、貴州、江西、湖南、溫州等地,最小的李某23歲,最大的徐某32歲,均無固定職業。
  據交待,他們這樣做,是受了“王海打假”的啟發。不過,他們也不懂多少法律,無法鑒定商品是否是假冒的,只能以“吃壞肚子”為由,對一些城鄉接合部的小店實施敲詐。每到一家小店,他們專門盯著過期的食品買,實在找不到過期食品,就拿過期的包裝袋掉包。而店主多半願意私了,花錢消災。遇到態度強硬的店主,他們也只好溜走。
  據交待,自今年2月份以來,幾人在全省各地實施詐騙60餘起,涉案金額近兩萬元。
  警方稱,不少小店確實存在銷售過期食品的現象,讓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。在此提醒店家,一定要規範經營。遇到此類事情,應第一時間報警。
  目前,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。
  本報通訊員 李武岐 本報駐嘉興記者 黃娜
  (原標題:打假為名,實為敲詐6個小伙全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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